(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公职人员让邻桌女子陪酒,遭拒后还动手打人?点评:警方处置得当据报道,这两名男子在烧烤店因为调戏女子而打人其中一名男子是江西萍乡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张波,另一名男子是有盗窃罪前科的朋友杨某伟打人者导致女子高某受轻微伤,警方对打人者进行了行政拘留。
然而,江西省萍乡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在后来的回应中似乎引起了争议
小伙子张敏和女友及其闺蜜在吃夜宵,本来只是一个愉快的夜晚,他们边吃边聊,很尽兴,不料邻桌的一个男子上前骚扰他女友的闺蜜,并让闺蜜陪她喝酒!闺蜜严词拒绝,但对方却不依不饶,竟然动了手,还造成了轻微伤!而且骚扰闺蜜的是男子是当地一名公职人员。
警方接到报案后,对该男子进行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问题主要是公职人员张某不仅不道歉、不赔偿,还玩起了消失致电该单位并询问张某的情况时,工作人员证实了他是该单位的公职人员,但回答却让人感到震惊工作人员称张某已经请假两年,这种说法似乎不太合理,是什么样的病可以请2年假?而且生病的人还可以喝酒来治疗?。
有网友表示,首先为江西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赞,承认是自己的职工,没有逃避责任,没有说是临时工接下来就看处理结果了像这样的公职人员,所犯的错误性质恶劣,对社会造成很大影响,证明其平时也十分不安分,对于这样的公职人员,应严肃处理,以防类似案件在次发生。
【玲姐看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确实在这个事件中公安机关的处罚没有太大的问题,对于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了行政拘留然而,江西省萍乡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表态却让人越来越感到可疑作为涉事单位,应该及时解决这个问题,确保公职人员能够为纳税人服务并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对于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予以惩罚,并促进管理部门改进制度和监管机制,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官方证实萍乡公职人员打人事件#不知道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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