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笔者从“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获悉,退休人员想要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必须办理医保退休手续。针对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条件等问题,清远医保局还作了详细解释。
享受医保退休待遇需符合哪些条件?
【资料图】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退休后无需缴纳职工医保费,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一是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所规定的要求;二是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二)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
如何确定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一)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最后参保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最后参保地确定为其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二)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最后参保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亦可把本省其他符合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曾参保地确定为其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三)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最后参保地或曾参保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可选择在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缴费至规定年限,确定该地为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符合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怎么办?
(一)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未符合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期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记录保留;参加居民医保期间亦可按规定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二)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符合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可先确定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然后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1.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缴费期内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按月缴费期间无个人医保账户返还;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
2.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缴费达规定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每月有个人医保账户返还。
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有哪些?
(一)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医保退休手续的,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医保费。
(二)职工医保改革后,在用人单位办理医保退休的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个人医保账户每月由统筹基金注入定额医保费。
(三)针对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各统筹区一般都制定了相应的待遇倾斜政策,即在门诊统筹报销和住院报销比例上比在职人员高出一定百分比。
南方+记者 黄剑琴 贺欢
通讯员 清远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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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剑琴;贺欢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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